[記者許麗秀/雲林報導]
原本任職於嬰幼兒用品門市的小麗,一年前為照顧高齡79歲行動不便的婆婆,選擇離開職場。隨著與丈夫協調照護時段,希望再次進入職場就業,卻因需定期陪婆婆回診,難以找到適合的工作。
小麗前往勞動部雲嘉南分署斗六就業中心莿桐就業服務台尋求協助,就服員古家芳透過深度諮詢及職能盤點,發現她曾擔任門市人員長達13年,對顧客的應對能力、商品陳列及銷售流程相當熟稔,便運用「婦女再就業計畫」與「僱用獎助」,推介至超商擔任門市人員,並積極與雇主溝通其家庭照護需求,安排調整工作時段,成功助小麗穩定就業。
小麗表示,「很感謝公司願意給我機會,調整工作時間陪婆婆回診,讓我家庭與工作兼顧。」已逾中高齡的小麗說,尋職期間曾因上班時間受限、體能條件不符等多次碰壁,一度感到灰心失落,所幸在就服員的協助下,與公司溝通爭取彈性上班時段,讓她能成功重返職場工作。她坦言,起初回到職場操作收銀系統比較吃力,感謝同事們都耐心地教導,現在收銀、陳列、補貨都能應付自如,真的很有成就感,也讓我重新相信自己的價值。
就服員古家芳轉述雇主的回饋指出,小麗上班時總是提早到店準備、從不遲到,而且手腳俐落、做事負責。很歡迎像她這樣的二度就業婦女或中高齡者成為工作夥伴,只要工作態度積極,公司都很樂意提供就業機會,許多因家庭因素而離開職場的婦女,其實都有不錯的工作經驗與學習能力,只要給她們機會,很快就能重新融入職場。而且勞動部也提供相關補助,除協助企業補足人力缺口,更能促進友善職場、達成勞資雙贏。
斗六就業中心主任劉達源表示,為協助因家庭因素離開職場超過180天的婦女順利重返職場,只要受僱於同一雇主達90日,全時工作者發給3萬元,部分工時者則發給1萬5千元獎勵金。此外「僱用獎助措施」則是企業若聘僱二度就業婦女、中高齡者等特定對象,全時工作者每人每月可補助1萬3千元,最長12個月,鼓勵企業踴躍申請。詳情請洽斗六就業中心(05-5325105),或上「台灣就業通」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