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雲林縣斗南分局交通小隊,於斗南鎮中山路與興仁街口處理交通事故,許姓男子(31歲)騎乘一部普通重機車與林姓女子駕駛另部重機車發生交事故,所幸雙方人員均輕微擦、挫傷,但檢測許嫌呼氣酒精濃度值達 0.29公升/毫克,超過法定值 0.15公升/毫克,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現行犯移送偵辦。
警方了解許嫌與多位朋友餐敘,其中多喝了幾杯啤酒,以為應該不會超過酒測值,且不會這麼倒楣被警察攔到,就是存著這種僥倖心理就直接騎機車要返家,卻在三岔路口未注意轉彎車輛而發生車禍事故致人受傷。
警方呼籲:酒後駕車不僅須被移送法辦、花錢繳罰款,還要負擔過失傷害民刑事責任,真是得不償失。尤其最近多起新聞報導因酒駕而肇事致死案件,此起彼落,希望民眾不要心存僥倖,以為事情不會發生在我身上而酒後駕車釀成大禍。
斗南警分局分局陳其峰表示:酒後駕車、害人害己,取締酒駕、決不寬貸,警方將持續嚴格取締酒駕,保護眾多數守法民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