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省政府為增進公務員對「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人權公約內容及精神之瞭解,於今(30)日(星期二)假雲林縣議會舉辦「臺灣省103年度兩公約說明會」,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省府主席林政則非常重視本場說明會,會前特別前往合辦單位雲林縣政府及縣議會拜會致意,並親自主持開幕儀式。
省府林主席致詞,勉勵學員藉由本場說明會增進對兩項人權公約內容及精神之瞭解,進而檢視檢討現行相關法令及行政措施,如確有與兩公約牴觸之處,應主動積極檢討修正,未來在業務之執行與推動,都能提昇人權保障之思維,落實保障人民權益,讓我們國家真正晉昇人權大國,符合世界民主法治潮流。
省府財經交法組顏淑每組長表示,聯合國為落實1948年的「世界人權宣言」,於 1966年12月16日 經由大會決議通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兩項人權公約(簡稱兩公約)。我國於 98年3月31日 ,經由立法院通過兩公約施行法,並於 98年4月22日 總統令公布全文9條;行政院定自 98年12月10日 施行。為配合中央政策,落實 馬英九總統「創新建國、文化興國、環保救國及福利安國」的施政理念,保障人民權益。省府自101年度起編列預算辦理說明會,本年度擇定於雲林縣辦理,希望縣轄內公務員對兩公約內容及精神有所了解與助益。
省府法制科楊曉安科長表示,本場說明會,上午聘請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林主任檢察官俊良講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午聘請國立中正大學財經法律學系黃教授俊杰講授「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2位講座學養俱豐,對人權法學、弱勢人權頗有研究。
今日參加說明會的人員,為雲林縣議會、縣政府各單位及所屬機關學校暨鄉鎮市公所之公務人員約120人,學員與講座充分作意見交流,收穫豐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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