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家倫/彰化報導〕彰化縣警察局全縣實施「清除道路障礙」專案勤務,將於102年6月5日(星期三)9時至12時實施全縣同步執行,為排除道路障礙,維護道路交通順暢,確保用路人權益。
為了還給大眾寬敞的用路環境,警察局將針對未經許可在道路上違規擺設或超出營業範圍占用人行道陳列商品等違規態樣加強取締外,對於占用道路堆置砂石、建材、或廣告(布)招牌及障礙物等危害通行安全之行為,轄內路段路邊停車格,店家刻意放置花盆、雜物或停放機車等路霸行為,影響他人車輛停車,進行清除道路障礙,部分車輛因而併排停放或違規停在機慢車道,造成路面擁擠,機車迫不得已突然閃入快車道,險象環生,特別增加夜間勤務,由各分局所屬警力將加強取締(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2條予以告發)並協同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配合清除道路障礙。
為了還給大眾寬敞的用路環境,彰化縣警察局呼籲,道路是供公眾通行的地方,倘若特定人或商家擅自納為私人空間使用,不僅侵犯公眾通行之權利亦可能涉及竊佔罪,更是成為交通事故之原因,希望沿路商家、住家等自動將占用道路之障礙物品清除,共同維護交通安全與順暢,創造你我美好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