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雲林縣斗南警分局大埤分駐所一名張姓老翁(65歲、大埤鄉人)聲稱接到桃園縣警察局刑警大隊李00偵查員來電,稱其妻於半年前遺失身分證被冒用至臺灣銀行開戶並貸款,告誡其違反了第109條第三項洗錢防制法及119條第四項非法擾亂金融秩序,還威脅其不准把此事告訴其他人,若抗傳即拘;張民非常的恐慌及害怕,近乎要把存款匯到對方所指定的帳戶內,大埤分駐所所長施翰冀了解案情後立即解釋其遭到詐騙,老翁起初還是執意要將存款匯出,但在經所長百般解釋並以播放『社區治安會議的宣導假檢警詐騙公務員的影片』讓其了解後,終於清醒並了解原來自己真的遭詐騙,對員警主動積極處理,深深表達感謝之意。
斗南分局分局長陳保安表示:員警本著同理心,主動積極處理,順利替民眾攔阻詐騙金錢的損失,充分發揮為民服務表現,在警察工作為民服務上的優良事蹟再添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