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西螺警察分局二崙鄉一家超商的店長,向二崙分駐所警員黃書儀報稱:店內裡的2盒金莎巧克力被人偷竊,懇請警方幫忙,將小偷繩之以法。經警方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查看影像,從監視器畫面中看到小偷趁店員正忙的不可開交時,就順手牽羊將2盒金莎巧克力(價值約新台幣500元)放入其所攜帶之安全帽內,接著就趕緊離開店外,把行竊得手之物順勢放入所騎乘機車的置物箱內,又若無其事回到店內佯裝要購買物品,因店內監視器畫面中只有竊嫌的影像,及店外角落的機車車身影像,並無車牌號碼。
警方調閱附近的路口監視器畫面,過濾往來人車並依竊嫌衣物特徵,循線查獲竊嫌犯案所騎乘之機車,以車追人,進而找到竊嫌,並將卓嫌(卓○香)帶回所內偵辦,卓嫌一開始辯稱沒有偷取店內2盒金莎巧克力,經警方將相關犯罪事證呈現在卓嫌面前,卓嫌始俯首認罪。
犯罪嫌疑人卓○香(女、47年次、設籍二崙鄉之印尼籍新移民)警訊時坦承因太愛吃台灣的金莎巧克力,且身上的錢帶太少,甘願為了2盒價值不到新台幣600元的金莎巧克力淪為小偷,全案於警訊後依法將卓姓女子依竊盜罪嫌報請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