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虎尾里民 程先生與印尼籍女子 黃女士於民國83年間在印尼結婚,婚後妻持停留簽證返臺並改辦居留證,有延期2次,因事忙及經濟困頓並未繼績辦理廷期,致迄今已逾期居留16年,現已育有3名子女。
程妻因身分逾期無法申請中低收入戶,經熱心的虎尾墾地里里長黃秋雄轉達移民署雲林縣服務站,該站於99年10月間利用行動服務列車前往家庭訪視,經瞭 解程先生因中風領有殘障手冊,生活費用均靠政府補助; 黃女士因害怕逾期居留身分遭遣返出境,可能與家中年幼子女及丈夫分離,每天惶恐度日。且渠3名子女均須照料,故盼能合法身分在臺居留。依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條第1項規定:「政府及公私立機構、團體處理兒童及少年相關事務時,應以兒童及少年之最佳利益為優先考量。幾經波折,移民署同意專案核發居留證,以協助其家庭生活;里長表示:三名子女個個成績優異,長女就學北港高中,長男學測可達台中一中,因經濟考量將就學嘉義高中,次男就學國中也名列前茅,子女皆自修奮學,鄰里傳為佳評。
雲林縣兒童福利協會執行長郭建位知悉程先生家庭需要協助,立即伸出援手,由捐款中提撥一萬一仟元代繳罰金與證件費用。8月4日由里長陪同持柺杖的 程先生與妻,來到移民署雲林縣服務站領取這珍貴的一張居留證並感謝各方的幫忙。有了合法證件里長可以幫忙申請中低收入戶、健保;子女也可申請助學貸款與補助;服務站江主任也要特別叮嚀程家明年別忘了辦廷期,以免累壞了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