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麗秀/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臺西分局於8月13日凌晨2時30分許,接獲鄰居報案趕抵現場,林○栁已倒臥在住處外庭院,且明顯身亡,警方當場以現行犯逮捕黃○智。
案發後,警方立即通知鑑識人員到場勘查採證,並於同日上午向雲林地檢署進行報驗,該署外勤檢察官莊珂惠接獲後,立即前往相驗,至於詳細死亡原因,仍待後續調查。
經查黃○智(男,41歲)與祖母林○栁(女,93歲)同住在雲林縣東勢鄉,於民國 114年8月13日凌晨2時許,雙方疑似發生口角糾紛,黃○智竟持棍棒攻擊林○栁頭部及身體多處,復持水果刀刺擊其胸部。
黃○智解送至雲林地檢署後,經檢察官訊問後,認為其涉有刑法第 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所犯為 5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有相當理認有逃亡之虞,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並於同日晚間9時許裁定羈押獲准。
本案屬於國民法官案件,後續將由該署國民法官專組團隊協同偵 辦本案,確保案件於審理時之完整性。
檢察長黃智勇獲悉前開案件後,已商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雲林分會,啟動關懷機制,主動對被害人家屬提供必要之法律及心理協助,以維護犯罪被害人家屬之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