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莿桐鄉林鶴彥先生,因為熱心服務村里民,排解民眾糾紛,熱心地方建設,備受鄉親讚揚,獲得雲林縣莿桐鄉鍾明馨鄉長的推薦,由省主席林政則親自公開表揚及肯定,頒贈「積善餘慶」匾額及臺灣省政府的表揚狀,以肯定及嘉勉他的奉獻與辛勞。
獲得雲林縣莿桐鄉鍾明馨鄉長推薦的林鶴彥先生,早期從事運輸工作,長久以來,刻苦認真,並維護工作環境安全,工作熱忱,深受主管及同事的肯定,也因此使他於民國85年榮獲全國模範勞工,社會各界讚譽有加。
林鶴彥退休後,仍退而不休從事自耕農農務,並以網式法及純以天然有機肥料方式來種植各類蔬菜,種出健康又不摻雜農藥的有機蔬菜;也因為他的誠懇、實在、不做作的處世方法,當地居民經常指定要購買他所生產的有機農作。
林鶴彥除享受退休農村生活之外,在工作之餘,不忘投入建設村里及熱心服務村里民,經各方推薦於67年至79年期間連任當選莿桐鄉的鄉民代表,監督莿桐鄉的鄉政事務,替鄉民的權益做好把關。
縱使林鶴彥已退休許久,並享受農村生活及含眙弄孫之樂,但仍致力鄉里熱誠,受聘雲林縣農田水利會擔任農事小組長職務,常外出巡視及改善農田水利設施,指導農民農田水利灌溉事宜。另受雲林地方法院聘任為雲林縣莿桐鄉調解委員會第33屆調解委員,並遴選為調解委員會主席,為民疏減訴源,排解民眾糾紛及減少地方訴訟案件。
省府表示,林鶴彥以「能受苦方為志士,肯吃虧不是痴人。施比受有福。」為其人生格言,縱使退休了也仍堅持其一貫的理念,秉持著「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精神,繼續為鄉民服務。他的義行事蹟,更應在今日的社會中散播,為我們大眾的學習楷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