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台灣經濟的發展,國人對於生活環境品質日漸重視,故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84年7月起徵收空氣污染防制費,並將部分空氣污染防制經費用於「空氣品質淨化區」之設置,除了希望藉著樹木達到淨化空氣品質外,尚可藉著植栽綠化,將環境品質有效的提昇。 雲林縣目前設置「空氣品質淨化區」已達65處約51.96公頃;環保公園6.84公頃;道路綠化 6.29公頃(18.78公里);垃圾場復育綠化0.88公頃;裸露地綠化22.51公頃;校園揚塵改善區3.05公頃及廢棄物堆置場綠化12.38 公頃,每年約可提供1494.26公噸之減碳量。
良好的維護管理制度是「空氣品質淨化區」能永續發展最重要的一環,假如只有一開始的建設,而沒有後續的經營管理,便無法真正落實空氣品質淨化區永續淨化空氣的設置理念。本年度已自99年8月9日起陸續進行第一階段考核,其中,林內鄉公所前廣場綠化計畫、西螺廣興教育農園、西螺大橋等裸露地綠化、斗六市運動環保公園、虎尾鎮興中里及東西屯環保公園、水林鄉大山村環保公園、北港鎮三角公園綠化計畫、斗南鎮石牛溪南側公園及西岐里公園綠美化,為空氣品質淨化區中能提供民眾良好休憩去處且其維護管理成效良好之基地。本年度環保局特別對於各維護管理單位推動自我管理制度,除請維護管理單位定期養護外,亦努力推廣認養管理機制,盼藉此建立起全民維護管理系統,營造本縣空氣品質淨化區最佳狀態,並提升其基地使用率。
雲林縣環保局提醒您,空氣要清新,需要你我共同的努力,創造優質生活空間亦是社會共同責任,環保局在此誠摯邀請本縣社區團體、民間企業共同響應認養維護空氣品質淨化區並提升其使用率,如需諮詢或有需要相關資訊者,請電洽環保局空氣噪音管理科林小姐(電話:05-5373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