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議會昨天通過「雲林縣節能減碳特別稅徵收自治條例」,未來企業每月排碳量超過十萬噸將課特別稅,一旦實施,每年可增加九十億元以上收入。
但經濟部、財政部同聲反對。經濟部官員指出,碳稅是國家稅,因為二氧化碳會隨處飄散,不可能只停留在某一縣市,因此不宜由地方課徵。
雲林縣最主要的排碳企業是台塑六輕,縣府課徵排碳稅是否拿六輕開刀?縣長蘇治芬強調,節能減碳特別稅是「拋磚條例」,不是對企業的「懲罰條例」。
她說,花蓮縣議會也通過此條例,至今財政部不予備查,雲林縣政府跟進,是希望中央重視財政劃分不公平的問題。
台塑麥寮管理部經理吳欣哲說,花蓮縣去年也通過徵收碳稅,但被財政部否決,主因是碳稅屬於中央稅,並非地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