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會19日臨時會將審查碳稅
【記者頃y昇雲林報導】雲林縣議會昨(10)日在第二審查室召開第19次臨時會程序委員會,審查縣府提送縣議會第19次臨時會的議案內容,程序委員會由議長蘇金煌親自主持,與會議員有林再添、蕭慧敏、蔡岳儒、詹捷凱等人。會中就縣府所提多項重要墊付案做討論,程序委員會並通過將「雲林縣節能減碳特別稅徵收條例」草案,提送19日將召開的臨時會討論。
縣議員林再添指出,縣府擬定「雲林縣節能減碳特別稅徵收條例」草案,他認為縣府要收取碳稅,就應有實施減碳的具體方案,如果每年拿了台塑企業的二、三十億元碳稅,就應將這筆錢用在減碳工作規劃上,或是用在社會福利的政策上,不可以用在建設方面,如此一來地方政府收取碳稅就屬合理,這也符合專款專用的意義。
林再添強調,「雲林縣碳稅徵收自治條例」草案內容,明定雲林縣離島工業區內使用媒、石油焦、燃料油而產生二氧化碳的營利事業,依二氧化碳的排放量課徵碳稅,可看出雲林縣政府所擬定的徵收自治條例,課徵碳稅對象主要是衝著台塑六輕而來。林再添也希望,縣府不要將縣議會當成與台塑六輕談判的籌碼,如果蘇縣長認為這是對雲林縣財政有幫助的話,他將在臨時會大會上全力支持,讓「雲林縣碳稅徵收自治條例」草案通過。
雲林縣財政處長陳錦稷表示,雲林縣早在96年就提出碳稅,當時縣議會並未審查,未審查的原因為需要財政部准酗~能審,而財政部則說依照地方稅法通則辦理的流程,須由地方議會通過後,再送中央備查,造成中央與地方互推,所以該草案最後不了了之。這次縣府所擬定「雲林縣節能減碳特別稅徵收條例」草案,將送縣議會19日的臨時會討論審查,希望縣議會能支持徵收碳稅。
財政處長陳錦稷說,雲林縣內二氧化碳排放量最大者為六輕,每年約排放4,000萬公噸,對地方造成很大的污染壓力。如果縣議會通過「雲林縣節能減碳特別稅徵收條例」草案,並且送財政部備查,則每年雲林縣將可以增加至少20億以上的稅收,對財政極為困難的雲林縣將有很大助益。
陳錦稷指出,蘇縣長認為雲林縣財政困難的原因,主要乃歸諸於六輕一年繳交國稅達四百多億元,但縣府卻只能分回十分之一而已。因此雲林縣政府除了要開徵碳稅之外,同時亦行文財政部,建請修改財政收支劃分法,納入「企業貢獻捐」,如此一來,六輕稅收先扣留二成給雲林,其餘再交給中央統籌就可以增加縣府的收入。
儘管去年花蓮縣課徵碳稅獲財政部備查,但經濟部卻認為大環境不佳的狀況下開徵碳稅,勢必打擊經濟發展,影響企業投資的意願,已要求行政院出面阻止花蓮縣政府的開徵碳稅行動。但雲林縣政府仍然堅持訂定「雲林縣碳稅徵收自治條例」,針對雲林縣離島工業區內使用煤、石油焦、燃料油等而產生二氧化碳的營利事業,將依二氧化碳排放量課徵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