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糧署核定補助農產加工設備
【記者傍R秀雲林報導】雲林縣農產品種類繁多,如蔬菜類、食用玉米、蒜頭、柳橙等,產量皆高居國內第一。但因產量過多致使價格下跌,造成農民辛苦耕種卻收益不平衡,有鑑於此,雲林縣政府針對有產銷失衡之虞的農產品,藉由補助本縣農民團體購置加工設備,以辦理農產品加工業務,解決農產品生產過剩問題,進而增加農民之收益。
縣府農業處長呂政璋指出,農產品收成後,較傳統的銷售方式,係由農民交予農民團體以共同運銷之方式,運輸至消費地果菜市場拍賣,或交由大盤商轉中盤商及小盤商,再銷售至消費者手上,層層剝削下導致農民辛苦耕作,卻無法獲得該有之收益。呂處長說,唯有透過加工之方式,不但可提高農產品之精緻化,並可提高其附加價值,直接提供給各大賣場或以宅配方式銷售予消費者,不須再經由多重管道銷售,消費者不僅可買到價廉物美的農產品,同時也可提高農民之收益,可說一舉數得。
呂政璋處長表示,「97年度雲林縣農業首都建設與發展-補助農產品加工設備計畫」已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提報,並經農糧署通過核定補助,計補助虎尾鎮農會等16個農民團體購置農產品加工設備。補助項目包含蔬菜截切、黑金剛花生、柳丁削皮、壓汁、咖啡加工包裝、蒜頭、甜玉米、酸菜截切等加工設備,補助款計883萬元,農民團體配合款951萬5千元,合計1,834萬5千元。相關農產品加工設備購置完成後,可立即進行農產品加工作業,估計農民受益戶高達2,577戶,平均每戶每年提高收入約為4萬2,080元,合計每年可提高農民收益約1億844萬元。
※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