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任揆棟 /雲林報導 )97年全民防衛之萬安31號演習,雲林縣配合中部地區的苗栗縣以南至嘉義縣以北區域實施,將於九月九日 9時30分起至10時00分實施,交通管制時間在上午 9時30分至10時00分,當演習警報發布後,請民眾配合警察、憲兵、協勤民防人員指揮迅速就地疏散避難。
縣警局表示,這次演習採有預警方式實施,演練項目為「防空疏散」,演習時間30分鐘。當演習警報發布後,縣內各機關、學校及全體民眾,於演習期間須注意下列事項:
一、人、車一律接受憲、警指揮就地疏散避難,居家民眾應即關閉門窗,熄滅燈火電源,迅速進入自備地下室或指定之避難室避難。
二、鐵路局各班次列車正常行駛,下車旅客立即接受憲警、民防人員引導疏散避難。
三、高速公路交流道實施管制(准下不准上),行駛於高速公路車輛不予管制,下交流道車輛,立即疏散避難。
四、各公民營工廠、公司照常營運作業,惟須關閉門窗及實施人員與燈火管制。
五、警報音符:
(一)『緊急警報』→音符一長聲、二短聲(長聲15秒、短聲5秒),連續3次,每次間隔5秒鐘,合計使用時間115秒。
(二)『解除警報』→音符連續拉一長聲,使用時間90秒。
六、緊急警報發放後,街道上除巡邏警車及執勤員警穿梭管制外,所有人、車一律依規定就近掩護。
這次「全民防空演練」,旨在培養全民防空意識,提升全民防空警覺,置重點於全民防衛動員戰力綜合協調會報(中心)機制運作,並運用民防人力支援交通管制、防空疏散之作為與效能驗證,以提升國人敵情警覺,建立「全民國防」共識,籲請全體民眾支持配合。
雲林縣警察局呼籲民眾於演習期間,請遵守憲、警及民防人員執行管制疏散避難,違反者將以民防法第廿五條處罰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