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任揆棟 /雲林報導 )雲林縣斗六市於去年三月間發生強盜集團持槍搶劫財物案,今日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葉建成偵結,被告胡文敏、賴清淇、張智勝、王慧玲(女)等四名男女,均依強盜罪嫌提起公訴。
起訴書中指出,被告胡文敏(三十六歲,住斗六市)、賴清淇(四十歲,住古坑鄉)、羅瑩棟(所涉強盜案,現由台南高分院審理中)、張智勝(三十一歲,住高雄市)、王慧玲(三十四歲,胡文敏之女友)及綽號「阿寶」之男子等人,於去年三月間某日晚上共同在斗六棒球場將劉長儒、馮美君(女)帶至斗六市西平路胡文敏之住處,由羅瑩棟持一把黑色手槍,喝令劉長儒交出身上財物,「阿寶」以胡文敏所有之手銬將劉長儒、馮美君二人銬住,予以拘禁,再搶劫劉長儒之皮夾及玉佩、金飾等財物。
劉長儒於翌日下午趁機脫逃,馮美君於同日晚上由王慧玲將其釋放。嗣經警循線查獲,今日經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葉建成偵結,被告胡文敏、賴清淇、張智勝、王慧玲等四名男女,均依強盜罪嫌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