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任揆棟 /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偵辦璟美環保科技公司弊案,發現雲林縣長蘇治芬涉案,今日清晨拘提蘇治芬到案,偵訊後向雲林地院聲請羈押禁見,震驚地方政壇。
地檢署檢察長劉家芳表示,該署辦案絕對超越黨派,不分黨派,只講證據,犯罪事實證是否明確。目前該案在押的嫌犯,還有林尚永、高朝國、葉安耕、陳佳凌等四人。
劉家芳表示,該署偵辦該案,發現蘇治芬縣長可能涉案後,偵查行動相當慎重,自去年六月間就開始實施監聽行動,等旁證、相關證據均已蒐集好了,才於十月二十九日予以「境管」,並於昨日進一步實施搜索、拘提行動。
劉檢察長說拘提蘇治芬縣長的過程及程序完全合法,因為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者,得不經傳喚逕行拘提。
劉家芳檢察長強調,辦案就像「抓牛」一樣,要先準備好繩子,抓一個綁一個,不能在抓到牛後才發現沒有繩子,只好把牛又放走了。辦案一定要毋枉毋縱,辦不倒就不要辦,以免徒勞無央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