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正式開始受理報名,報名期間為101(本)年5月1日至6月30日,最高獎勵金100萬元,基隆市環保局訂於101年(本年)5月4日召開說明會,歡迎各界踴躍報名參加!詳細內容請上基隆市環保局環境教育系統網站之下載專區下載或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全球資訊網/環境教育/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項下載
http://eeis.epa.gov.tw/front/DlZone.aspx)。
此辦法目的為鼓勵民間團體、民營事業、各級學校、機關、公營事業單位、社區及個人等對象,對推動環境教育成效優良者,予以獎勵,針對對象不同將獎勵項目及獎勵方式分為:團體與社區:特優獎-獎座一座及新台幣100萬元,優等獎-獎座一座及新台幣20萬元;個人:特優獎-獎座一座及新台幣10萬元,優等獎-獎座一座及新台幣2萬元;民營事業、學校、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基金累積超過50%之財團法人:特優及優等獎-獎座一座。
環境教育的範疇包括: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及資源管理、文化保存、社區參與等不同面向,參選者於參選前2年內,具有獎勵辦法所列環境教育相關優良事蹟,且前2年度無違反環境保護法規或自治條例者均可報名參選。(電話02-24651115分機229;聯絡人:呂珍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