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參選報名期間自5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團體類特優獎獎勵金高達100萬元,優等獎也有20萬元,歡迎符合資格者踴躍報名參選。環境教育的範疇包括:學校及社會環境教育、氣候變遷、災害防救、自然保育、公害防治、環境及資源管理、文化保存、社區參與等,行政院環保署為鼓勵及獎勵團體、民營事業、學校、機關、公營事業機構或政府捐助基金累計超過50%之財團法人、社區及個人參與環境教育推廣工作,特訂定「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參選者於參選前2年內,具有獎勵辦法所列環境教育相關優良事蹟,且前2年度無違反環境保護法規或自治條例者均可報名參選。自然人應向戶籍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名,機關(構)、事業、學校、法人或非法人團體請向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名。詳細參選辦法請參閱「國家環境教育獎獎勵辦法」(請至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全球資訊網101年4月21日最新消息或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全球資訊網/環境教育/環境教育管理資訊系統/第一屆國家環境教育獎項下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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