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玉女 雲林 報導】
近年大雨、大旱發生頻率增加,一期稻作時常面臨供水不穩定風險,經考量糧食安全、糧價穩定與農民收益等面向,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自本(108)年起結合「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將「水資源競用區一期稻作轉旱作調整措施」之節水獎勵金額調整為全國一致標準。
調整後給付標準如下:
(一)轉作本計畫之獎勵作物(含契作戰略作物及地方特色作物)或種植綠肥、景觀作物者,每公頃給付8.7萬元。
(二)不種植作物辦理翻耕措施者,每公頃給付7.6萬元。
(三)種植非本計畫獎勵作物(大宗蔬菜及易產銷失衡作物除外)者,每公頃給付4.2萬元。
大埤鄉公所農業課表示,「農民實際種植情形與原申報項目或申報面積不符時,應於戶籍所在地公所、農會移送勘查清冊前或土地所在地公所、農會(初)勘查前辦理更正,請有意調整為轉旱作或辦理生產環境維護措施農民盡速辦理更正,方不致影響相關補助權益,如有問題可撥打05-5916521來電洽詢。」
每逢天然災害後,政府提供職業災害救助,作為農作遭受天災後之補償,惟仍有少數單位便宜行事,未按「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相關法規辦理勘查核報,致遭司法機關究辦,影響機關廉能形象。大埤鄉公所政風室特舉辦「農業天然災後補助」廉政細工座談會,邀請民政課村幹事、農業課承辦人員一同就相關弊端缺失事項,共同參與探討防弊機制,找出問題癥結、提出改善對策,強化機關防弊作為,落實相關補助查核程序,使公務人員能勇於任事,確保機關廉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