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麗秀/雲林報導]雲林地方檢察署應雲林縣議會議長黃凱之邀,於113年6月20日下午,由戴文亮檢察長偕同朱啓仁主任檢察官、林柏宇檢察官蒞臨縣議會辦理「民意代表應注意之法律規範」法律講座。有25位 議員出席踴躍參加 ,提升專業知能受益良多。
因應總統府於去(112)年6月9日公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二十六條修正條文(俗稱排黑條款),以及今(113)年6月19日公布「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增訂第七條之一,並修正第三條、第五條、第七條及第十條條文。本次講座針對前開修法之「排黑條款及助理費支用」等議題進行講授與討論,林檢察官以「生動活潑、深入淺出」之方式講解相關法條及實務案例,讓原本枯燥乏味的法條變得淺顯易懂。
講座內容攸關議員權益事項,更是全國地方民意機關及民意代表共同關心之議題,共有25位議員參加且發言相當踴躍,針對選罷法第二十六條修正後之議員參選資格限制(排黑條款)、以及地方民代支給條例修正後公費助理聘用條件等實務議題,於會中暢談提問、並獲得檢察官詳細解說,不但解答不少法令與實務上之疑義,精彩講座也贏得與會議員們之滿堂采,並於當天下午圓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