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麗秀雲林報導】 103 年汽、機車汽燃費自7月1日起至7月31日止合併開徵,為方便您1次繳納,您名下的自用汽車與機車將以總歸戶方式合併寄送,凡屬於103年度汽燃費應繳納費額及合計總費額,詳列於同1張繳納通知書上,由於格式限制,超過4輛者,會加附1張繳納通知書。
車輛所有人如未收到汽燃費繳納通知書,請就近向監理單位申請補發,或至上述四家便利商店即時查詢、補發與繳納,如有任何疑問,亦可於上班時間內電洽雲林監理站第一股聯絡電話:05-5335892轉107。
民眾可持汽燃費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郵局、四家便利商店(統一、萊爾富、全家、來來OK)繳納,也可透過電話語音轉帳、利用電子公路監理(http://www.mvdis.gov.tw)點選「汽(機)車燃料使用費」(查詢及繳納)或金融帳戶約定扣款等多元管道方式繳納。除了「信用卡」繳費須依發卡銀行規定支付手續費外,其餘繳費方式均免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