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斗南警分局樟湖派出所所長黃俊發,平時即熱心公益、遇有登山民眾及在地民眾需要幫忙,即會盡力協助,得到在地民眾及遊客的讚揚,另外黃所長也能嚴守分際、嚴正執法,且因於去年尋獲劉姓民眾之重度殘障之失蹤人口叔叔,劉姓民眾為感謝黃所長的協助,特別攜帶茶葉2斤至該所致贈,經黃所長說明警方為民服務且應廉潔自持的立場婉拒劉姓民眾好意,劉姓民眾即於102年1月再持感謝狀至該所感謝黃所長。
斗南警分局即以黃所長此廉潔事蹟主動提報參加「雲林縣政府102年度公務人員廉潔楷模」評選,在眾多參選人中脫穎而出,並於日前至雲林縣政府六樓禮堂接受縣長頒獎表揚,在5名當選人中,斗南警分局即佔1名,廉潔表現深受各界肯定。黃所長對此表示,本來公務人員即應廉潔自持,並主動為民服務,其表現只是警察的份內事。
斗南警分局長馬新民表示:本分局平時均會利用各種機會要求所屬,受理民眾報案要有同理心,要把民眾當成是自己的親友來服務。且要廉潔自持應與不法業者劃清界線,本次樟湖派出所黃所長獲此殊榮即是同仁最好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