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警員王作成於日前擔服勤查勤務,於勤區內巡查,行經崙背鄉南陽村中山路520號水利會前發現一部自小客車內一名男子行跡可疑。王員發覺該男子形跡可疑雖已離開現場,但本著警察落實勤務之敏感度,再度折返現場發現該男子所有之自小客車駕駛座墊上放置一支空氣長槍,基於警察本能王員馬上控制該名男子,並以無線電呼叫所內警力支援。分駐所副所長郭崇德馬上率所內警員張皓儒、陳境達趕至現場支援,在其車上查獲已使用過之瓦斯鋼瓶1支,未使用瓦斯鋼瓶94支,鋼弹1950顆,並將該男子帶返分駐所偵辦。
經查得知其身分為張0壬(男.71年次.住雲林縣崙背鄉五魁村),張嫌坦承該瓦斯空氣長槍、瓦斯鋼瓶、鋼弹均為其所有,並以該瓦斯空氣槍射擊斑鳩,當場為分駐所查獲。張嫌顯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依法移請雲林地檢署偵辦中。
此次,分局長賴吉雄表示:對於警察同仁落實勤務執行及掌握轄區動態給予高度肯定;並呼籲民眾如發現周遭可疑人、事、物,可立即撥電話110或西螺分局05-5862301報案,警方將派員迅速馳赴現場處理,也希望民眾對於周邊發生之事件,能協助記明嫌犯髮型、身高、體型特徵、年齡、穿著衣物及犯罪工具(如汽機車、兇器等),提供警方參考,所謂「警力有限、民力無窮」,讓我們共同來預防犯罪,維護良好社會治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