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雲林縣警察局西螺分局崙背分駐所警員王作成於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通報稱:在崙背鄉台19公路上有一名老人騎三輪腳踏車在路中間游走、行跡怪異、且台19公路車水馬龍、過往車輛速度相當快、行為相當危險,王員獲報立即趕往現場,發現為一肢障之老人,該老人表達能力雖不佳,但渠身上帶有身心障礙手冊,得知其身分為廖0.18年次.住雲林縣褒忠鄉新湖村,因此先將該肢障之老人帶回分駐所安置,經聯絡家屬確認身分後,主動載老人平安返家,該老人配偶向警方稱其夫從早上騎三輪車外出後即無音訊,家屬四處找尋未獲,所以非常感激警方主動載其平安返家。
西螺警分局長賴吉雄表示:警察是良心事業,警察是人民保母,多多關懷民眾,幫助民眾,如此做善事積功德,可以得到民眾的肯定更可大幅提升警察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