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麗秀/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日前接獲有未經核准之快篩試劑流入市面之情資,為保障民眾健康及避免防疫破口,立即分案偵辦。檢察官黃立夫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會同雲林縣衛生局,在雲林縣西螺鎮進行搜索,查獲鍾嫌涉嫌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訊後以新臺幣3萬元具保候傳,並限制住居。
雲林地檢署9月17日上午,在雲林縣西螺鎮進行搜索,查獲被告鍾嫌(67年次),今年8月自國外輸入未經核准之「HOPEGEN COVID-19 AntigenRapid Test Kit (colloidal gold) 」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篩檢測試劑。經調查鍾嫌以國外分公司名義,自越南進口未經核准之新型冠狀病毒快篩試劑共400 劑,對外販售、供應。並於同月捐贈予縣內某國小,供教職員使用。
經專案小組調查,認時機成熟,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於17日前往鍾嫌位於雲林縣西螺鎮2處處所進行搜索,現場查獲留存之快篩試劑175劑,並確認已經流入校園200劑。當日即針對校園內尚未使用之190劑進行回收,並同時約談鍾嫌到案說明,經訊問後,認其犯罪嫌疑重大,然其已坦承犯行,諭知具保並限制住居。
鍾嫌稱該產品來自越南,然外盒顯示製造商係位於中國,使用方式係利用唾液檢測有無感染新冠肺炎,該快篩試劑雖無對人體進行侵入性測試,但該產品未獲得核准,仍可能產生錯誤檢測結果,造成民眾對自身是否染疫之認知錯誤,甚至進而造成防疫破口。
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呼籲,防疫物資係防止疫情擴散之重要工具,倘若任憑成分不明,且未經合格檢驗及核准之快篩試劑流通市面,勢必危害國人生命健康,因此,針對各式偽劣快篩試劑及防疫商品,本署必嚴格查緝,民眾如發現有偽劣快篩試劑及防疫商品等有對外販售、供應之可疑情事,請勇於向檢、 調、警、衛生主管機關檢舉,本署將積極防疫,持續查緝以維護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