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雲林縣古坑鄉67歲的張姓涉嫌人騎乘重機車由古坑鄉高林村高林路東往西後再右轉雲201線並欲左轉往產業道路,與林姓被害人騎乘重機車發生擦撞,兩車均倒地,張姓涉嫌人未採取救護或報警前來處理,隨即駕車離開事故現場,而林姓被害人隨後送往斗六台大醫院醫治。
斗南分局接獲報案,旋調閱交通事故現場附近之監視器,發現肇事車輛車牌號碼為○○○-105號重機車,經通知張嫌到案說明。
張嫌到案時雙手手肘均有受傷,經警方出示現場路口監視錄影系統畫面,張嫌才知事發經過的一舉一動都被監視器所錄下。
張嫌所為顯涉犯刑法公共危險之罪嫌,全案由斗南分局偵查隊依法偵辦。斗南分局長洪宏榮表示,用路人駕車時應注意車前狀況及交通號誌,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應撥打報案電話110或分局電話05-5972005,由警察至現場處理,千萬別逕行離開事故現場,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