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華興/雲林報導】因焚化廠興建糾紛案,雲林縣政府及台灣銀行斗六分行等5家銀行接獲雲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強制執行命令,縣府公庫及低收入戶社會救助等100多個專戶即日起遭凍結扣押,不僅影響公務推行,並影響低收入戶等數萬人權益,而這可能是全國第一件縣府公庫被凍結查扣案件。
縣府與達榮公司針對林內焚化廠興建案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縣府需支付達榮29.5億,且縣府須在去年11月底前先支付15億,並於今年6月底全部支付,同時完成焚化廠產權轉移,因縣府遲未支付,達榮去年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雲林地院日前以執行命令要求台銀斗六分行及土銀斗六分行、北港分行、虎尾分行、合庫斗六分行等5家銀行,針對縣府因仲裁案須給付達榮公司價金,扣押縣府公庫5億及執行費500萬元。
社福補助全被凍結
縣府指出,達榮公司聲請強制執行後,縣府積極與達榮公司協商,並準備約有29億元的不動產供法院查封,沒想到法院逕行查封縣府公庫,且即日起在5家銀行約有上百個專戶數十億元遭凍結。這些專戶包括所有社會福利救助、獎助、身障就業基金、教育紓困基金、縣統籌分配款專戶等。
縣府:法院不當執行
縣府強調,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債務人管有之公用財產,有推行公務所必需或其移轉違反公共利益者,債權人不得為強制執行,沒想到法院未評估後果即逕行查封縣府公庫,將造成縣府極大傷害,縣府將向法院提出異議外,也將與達榮公司協商和解、暫緩執行。
法院:函縣府未理會
雲林地方法院則強調,該院早在7月13日就正式發函雲林縣政府,給予30日履行債務義務期限,但雲林縣府至今毫無回應,為保障債權人的權益,才有查扣公庫之舉,查扣後縣府才有反應,讓院方不解。
雲林地院強調,當初債權人聲請查扣52個帳戶,院方衡量縣府運作,事先經過調查,最後僅同意查扣台銀斗六分行等5個帳戶,院方已兼顧縣府與債權人的權益,將損害降到最低。另外雲林縣府也可以就地方法院查扣公庫後產生窒礙難行部份提出說明,院方將就實際情形進行查證,以顧及縣民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