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斗南派出所偵破竊盜案、王姓男子原幫吳姓雇主開半聯結車,今2月底離職後自行購買價值1百多萬曳引車頭創業,因欠缺半拖車架載運貨物,遂將念頭動到前雇主身上,未經吳姓雇主同意即私自將板架聯結開走。
王姓男子熟知半拖車停放位置,自行到台一線旁空地將半拖車拖車使用,並將半拖車放回原地,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孰知吳姓雇主發現半拖車不見後已向警方報案。
斗南派出所員警接獲報案後,多次至現場勘查跡證,並在失竊地點尋獲遭竊半拖車,認為案件應是熟人所為,經調閱附近監視器發現一部紅色曳引車頭涉有重嫌,駕駛人王姓男子經警方通知到案說明,坦承未經吳姓原雇主同意下私自拖走半拖車使用,但已獲得吳姓雇主諒解,因竊盜案件屬公訴罪,全案仍須依竊盜罪函送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