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雲林監理站表示、今年春季營業車汽車燃料使用費於3月1日至31日開徵,繳費通知書於2月底寄發,請車主利用多元繳費管道按時繳納。
雲林監理站指出,為因應國際油價大幅波動,交通部補助特定弱勢族群措施改採按月檢討價差補貼方式,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的汽車貨運業、汽車路線貨運業、汽車貨櫃貨運業及遊覽車客運業的營業用汽車,依據減免額度計算原則,1月1日至25日油價平均值低於每公升28.615元,所以今年春季汽車燃料使用費未達到減免的條件。
繳納汽車燃料使用費有多元的繳納方式,車主除了持繳納通知書至金融機構、超商繳納或使用網路、電話直接以信用卡、金融卡繳納、亦可事先填妥申請書委託銀行屆繳納期限轉帳,快速方便完成繳費手續。
如尚有關汽車燃料費之相關疑問,可洽詢雲林監理站車輛管理股(05)5335892轉107、108、116或(05)5322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