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斗南警分局接獲勤務中心轉稱:斗南鎮大同路與建國二路口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車輛逃逸。警方立即派遣交通小隊雷國生前往處理,事故現場僅留有一部重機車,傷者已送往醫院,經目擊者提供肇事車輛為休旅車;警方比對撞擊點,又不像休旅車撞及所導致。警方調閱事故路口監視器,發現一部自小貨車涉有嫌疑,經通知該車車主,警方要求車主需將車輛開至斗南分局,以釐清案情,該車駕駛人稱因有事在外,無法立即前來。
經警方勸導其勿規避,必須到案說明後,劉姓駕駛人於晚間駕駛該肇事自小貨車至分局說明,該車明顯有新發生的撞擊痕跡。經警方實施呼氣酒測,肇事人並未飲酒,劉姓駕駛稱不知道擦撞到機車,所以才未留於現場等待警方處理,全案依公共危險罪嫌函送法辦。
斗南警分局長李俊德表示:民眾發生交通事故時需協助傷患救護及報警處理,以釐清肇事責任;逃離現場更涉及公共危險罪,也會照成家庭負擔。另籲請民眾隨時注意身邊可疑人、事、物,若發現可疑,請打110或分局報案專線電話:597-0544,共同打擊犯罪,維護地方良好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