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虎尾鎮鐘姓涉嫌人騎乘重機車沿斗南鎮大同路北往南方向行駛至文昌路口欲左轉,未禮讓同行車直行,與騎乘重機車之歐姓被害人發生擦撞。鐘姓涉嫌人未採取救護或報警前來處理,隨即駕車離開事故現場。
經斗南分局接獲報案,旋調閱交通事故現場路口監視器,發現鐘嫌涉嫌重大,經通知鐘嫌到案說明,警方出示現場路口監視錄影系統畫面,鐘嫌始坦承不諱。
鐘嫌所為顯涉犯刑法公共危險之罪嫌,全案由斗南分局偵查隊依法偵辦。
斗南分局長洪宏榮表示,用路人駕車時應注意車前狀況及交通號誌,若不慎發生交通事故,應撥打報案電話110或分局電話05-5972005,由警察至現場處理,千萬別逕行離開事故現場,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