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月子/雲林報導】 雲林縣古坑鄉李姓婦女於3月中旬時在家中分別接獲未顯示號碼詐騙電話,歹徒假冒公務機關佯稱是臺北市警察局偵查隊某張組長,以被害人帳戶已經被利用為人頭帳戶,且帳戶內有來源不明款項,隨時會被抓去關,調查時間需時約2個月等理由後,再由另1名歹徒自稱是檢察官的人要被害人配合3件事情,即保密、不能出國、然後匯款等等,使被害人陷於錯誤。
被害人不疑有他分別至古坑郵局自其存摺帳號內提領新臺幣85萬、60萬及30萬元(合計新臺幣175萬元),以臨櫃匯款方式將上記款項匯入歹徒所指定帳戶後,才發現被詐騙,乃向分局報案偵辦。
歹徒以假冒公務機關名義,佯稱該帳戶涉嫌犯罪洗錢或帳戶被歹徒作為詐騙帳戶,使被害人不疑有他,遭詐騙,分局以本案例作為敎戰守則,呼籲民眾如有詐騙相關疑問,應遵守反詐騙三部曲「一聽、二掛、三查證」,並利用村里治安座談會宣導,復走訪轄內各金融機構從業人員,遇有民眾異常提領款,1日數次或連續數日多次提領鉅款,神情緊張恍惚的高齡長者,請攔阻並通報轄區警察機關到場介入了解,共同防阻詐騙案件發生。
斗南警察分局洪分局長宏榮表示:鄉下地區、年長且獨居老人大多生活單純,容易遭受詐騙集團欺騙,平常除要留意住家本身信件資料或大賣場廣告通信資料有姓名、電話個資勿外流,勿隨意丟擲外,另歹徒經常以「霰彈打鳥」方式隨機抽樣撥打被害人電話,呼籲民眾接獲自稱「檢察官、警察」來電稱涉及存摺帳號洗錢等詐騙電話時,請撥打反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查證或向分局轄區所屬派出所報案,分局報案電話05-5978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