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麗秀雲林報導】縣長李進勇昨(25)日邀請前縣長蘇治芬與立委劉建國助理一起召開記者會,說明縣府經過多年的努力,終於讓台塑麥寮汽電公司承認,台電公司購售電價中包含設立「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促協金)的費用。
李進勇表示,102年蘇前縣長即函文麥寮汽電公司,要求比照台電的回饋機制辦理,但麥電回應他們非公營單位,所發的電力全部售給台電,並不需要設置「促協金」,但是縣府透過立委劉建國向台電拿到購電資料,赫然發現台電向其購售電價中,確定包含了設置「促協金」的費用。
在今年2月17日縣府訂定「雲林縣政府與台塑企業溝通平台作業要點」,即將「電力及產業開發協助金」納入平台議題,進行溝通,歷經3月20日、6月26日兩次溝通平台會議及4月8日邀請前縣長蘇治芬及立委劉建國共同召開記者會,要求麥寮汽電公司正視此問題。
李進勇強調,此次的麥電回饋金,原本就屬於雲林縣的,並沒有任何交換條件,他不可能犧牲任何雲林縣民的利益與台塑交涉;剩餘的18.9億元及往後每年約1.5億元促協金,縣府將與台塑協商參考台電公司成立基金管理委員會,將回饋制度化及透明化,全民共同監督、管理及使用。
經過雲林縣政府與台塑多次溝通協商,麥寮汽電公司近日同意,將台電向其購售電價中的「促進電源開發協助基金」費用,回饋給雲林;縣長李進勇表示,麥寮電廠將從88至103年共24.9億的促協金中,先提撥新台幣6億元,作為社會福利相關措施使用,縣府每年將加發1千元敬老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