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8/14】雲林縣政府推行主動代替被動的為民服務原則,訂立的下鄉巡迴服務實施計畫,選定五地政事務所為服務據點,搭起另一座便民的橋樑,將於8月15日星期五到北港地政事務所,8月20日則在台西地政事務所為民服務,服務時間為上午九時起至十一時半止。
縣府指出,已於8月6日在西螺地政所、8月8日在斗南地政所、 8月13日在虎尾等地政所,辦理下鄉巡迴服務,獲得民眾熱烈回應,縣府為繼續提供民眾必要的服務,服務列車將於8月15日、20日開往北港及台西地政事務所繼續為民服務。
本計畫服務單位有建設處、民政處、社會處、水利處、環保局、政風處等,以辦理建設、民政、社會、水利、環保相關申請事項及法律諮詢、其他民眾陳情案件等事項。
雲林縣政府藉此計畫以創新的思維、積極正向的態度,落實為民服務、加速推動各項便民服務工作,以配合民眾需求,提供各項單一窗口申請服務及法律服務諮詢服務,期為縣民提供更具效能的服務品質,徹底實現公務同仁「以客為尊」的表現,嘉惠並節省本縣民眾寶貴時間及金錢之多層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