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結合縣府產官學共同成立 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協調聯繫平臺
【記者許麗秀/雲林報導】雲林地檢署雲林縣政府於110年9月13日上午共同成立「雲林地區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協調聯繫會議」。會議由雲林地檢署檢察長洪家原與雲林縣縣長張麗善共同主持。雲林地檢署呼籲民眾勇於檢舉,對於檢舉人姓名必予保密,所檢舉之案件若涉有貪瀆不法,檢舉人最高有1000萬元獎金。
為落實政府能源安全、環境永續及綠色經濟之政策目標,排除任何妨害綠能產業發展之犯罪行為發生,雲林地檢署結合雲林縣政府,並邀集經濟部能源局、環保署督察總隊、雲林縣政府相關局處、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雲林縣調查站、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雲林縣警察局、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第五巡防區指揮部、雲林查緝隊、第十三海巡隊、第四岸巡隊及台灣電力公司、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等產、官、學機關共同與會,齊聲宣誓「綠能減碳、雲林永續」。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立夫日前指揮偵辦,雲林縣口湖鄉鄉長林O凌等人利用地方居民、養殖業者對申設太陽能光電系統之綠能業者發起陳情抗爭之機會,向業者暗示可以代為疏通,讓工程順利進行,而向兩家業者分別收取新臺幣350萬元、400萬元不等之款項等,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等犯行,於110年8月26日提起公訴。
為使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之打擊量能提升,雲林地檢署成立此協調聯繫平臺,由主任檢察官陳淑蓉擔任執行秘書,與相關單位建立聯繫窗口,深入瞭解雲林地區綠能發展相關問題,蒐集情資,如發現犯罪嫌疑,立即針對各類不法犯罪類型加強蒐證,並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團隊辦案,以提升偵查效能,遏阻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